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发局,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市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1〕230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1年,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均需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及网上录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抓紧布置,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经济专业
1、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文件具体内容可在市工信局网站查询)。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申报人员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2021年全国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佐证材料(考试成绩达到省年度评审使用线的方可参加年度评审),并作为其它附件类材料上传。
2、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1、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要求执行。
2、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要求执行。
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三)工艺美术专业
1、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要求执行。
2、正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办〔2005〕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要求执行。
3、关于工艺美术系列紫砂专业申报要求。申报人员应按程序从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本单位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人员为个体户的应提供当地1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评审紫砂专业高级工艺美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员一律参加由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统一组织的考核。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均不作要求。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范围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作为其它附件类上传)。
(三)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iangsu.gov.cn/),在首页中间位置点“服务平台→江苏省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即可查阅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表格,并通过“职称申报入口”录入个人信息资料(首次录入点“信息录入”,再次录入或修改时点“信息修改”)。
(四)网上上传材料相关要求。证书类材料:所有证书类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建议转成.pdf格式)上传。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申报人登记录入的“专业技术项目或课题”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应上传到“附件-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或相应的其他栏目中;业绩成果材料须按专业技术项目(课题)归类整合上传,即一个项目建议整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方案或计划、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以及能佐证本人在项目中承担角色的有效证明材料),有X个项目就应上传X个.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称与登记录入的项目名称应一致。论文著作:每一篇文章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建议整合成1个.pdf文件(原件扫描)上传,有X篇文章就应上传X个.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称与登记录入的文章名称应一致。
(五)申报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每人一袋,须归类装订成册,并附目录,相关要求同2020年,下同),按程序报送县(区)人社局(社会事业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审核后,登录江苏省工信厅职称申报系统提交个人申报资料。
(六)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表格(一式两份)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纸质申报材料须按照证书类、业绩成果、论文、继续教育、考核等归类装订,每人一袋并附目录;经济专业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合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
(七)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及职称办有关评审收费要求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可与市工信局组织人事处联系。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北楼969室 邮编:223001
联系电话:83750611或83750335
E-mail:hajxwzzc@163.com。
特此通知。
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称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