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全省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培养乡村振兴人才优势,创新人才培养形式,加快培养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人才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荐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的通知》(农办科〔2020〕15号)通知要求,现将我省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涉农高校、涉农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条件
(一)育人理念先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乡村振兴需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围绕地方主导特色产业开展人才培养,因地制宜、因材施教,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耕读教育,培养生产经营能力优、科学文化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现代农民。
(二)专业特色鲜明。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依照专业目录及有关规定设置相关专业,涉农职业院校可自主开设专业方向,体现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新产业新业态融合趋势、新成果新技术应用趋势,培养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三)培养模式创新。遵循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特点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量身定制培养方案,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积极探索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融入专业课程教学,突出农民的实际特点,与生产结合、与市场结合,满足农民求学并兼顾生产的现实要求。培养内容实际、实效、实用,培养形式注重集中与分散教学、农忙与农闲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
(四)师资队伍健全。具备与培养规模适应的农科“双师型”教师队伍,具有熟悉农业农村产业,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充足,师生比科学合理,有来自企业或生产实践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和拔尖师资在一线教学。
(五)培训资源丰富。具有产教深度融合的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新型经营主体、产业示范园等,建设集实践教学、技术展示、创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能够在教育培训中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市属涉农院校、院所填写申报材料后报送至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由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会商教育局后统一上报。省属涉农院校、院所填写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申报材料包括院校基本情况、工作背景、前期基础、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要明确今后5年院校/院所涉农人才培养计划,确定产业方向、培养模式、数量规模及社会效益等(申报书模板附后),各级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省级推荐。根据院校申报情况,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教育厅确定推荐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请各市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推荐具有良好口碑、能够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涉农院校、农科院所。
联系人: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毕冬梅 电话:025—86263804
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万炜 电话:025—83335623
附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推荐材料(模板)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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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推荐材料(模板)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背景
三、前期基础
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内容
(四)工作进度
(五)保障措施
五、评价意见(包括学校学术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盖章)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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