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支持苏北五市制造业智改数转资金项目遴选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1〕609号)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9号),现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省智改数转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我市工业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等方向的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对企业2021年引进和购置的先进智能设备的有效投入(不含税,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相关的工业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等,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支出),以事后补助的方式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淮安市2021年度省智改数转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最终补助金额根据省下拨的智改数转专项资金总额和实际申报入围项目统筹确定。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淮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得再申报此次项目。
(四)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园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市属企业、单位直接向市工信局申报。
(二)县区审核统一推荐。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县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2年2月14日18时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综合处。上报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纸质1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6-1~6-3)。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
(四)由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
(五)由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报告正文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投资金额、项目2021年有效投入金额(不含税)及具体明细金额。
(六)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1~2-3)。
(七)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八)《申报指南》明确的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项目。各地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深入调研、精准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各相关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申报主体要如实申报,包括企业信用、安全等情况。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绩效评价。项目资金拨付后,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绩效评价管理要求,对智改数转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地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于2022年9月底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综合处。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处 孙静
电话:83750656
联系人: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王慧
电话:83168576
附件:
淮安市2021年度省智改数转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度省智改数转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省智改数转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真实性核查表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