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工信中小〔2021〕203号

各县区工信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骨干企业培育的决策部署,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淮经信科创〔2017〕43号)、《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淮经信科创〔2017〕44号),现就做好2021年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小巨人企业

 1.行业领先。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市场占有率居全省排名前十名,且在省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成长性好。2019年、2020年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

3.注重创新。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技术水平省内领先或填补省内空白。

4.管理规范。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健全的管理和财务制度;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体系。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2020年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

3.企业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2.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3.有不良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记录;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淮安市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六)专利证明、商誉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地工信部门根据上述条件,组织企业自愿申报。

2、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3、各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报市工信局(同时附电子档)。

4、各地推荐申报工作于11月26日前完成。

电  话:83750652

邮  箱:jmw3750652@163.com

 

附件:附件1  淮安市小巨人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2  淮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3-2021年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