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请拟申报律师和公证员中级、初级(分别对应三级、四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10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评审材料,交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汇总后,集中统一报送至市司法局组织人事处(生态文旅区翔宇南道1号,市政府北楼315室),具体提交材料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伟;联系电话:83651908;电子邮:3944421@163.com。
淮安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4:个人简介表(A3纸打印,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填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