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1〕 4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于近期正式启动“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初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
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等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5号)。
二、申报程序
1. 以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包括省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本科高校、教科研机构等。
2. 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择优遴选申报教材,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教材按教育层次(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分别进行排序。
3.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向省教育厅申报前,须对申报教材情况(包括教材名称、国ISBN号、第一主编、申报单位、出版单位、教育层次、排名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 各申报单位应将符合申报条件、具有行业特色的教材,优先向有关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统一简称行指委)申报。
5. 教育部直属高校在限额内组织初评并排序推荐的由本校人员担任第一主编(作者)的教材,请于12 月21 日前报行指委办公室汇总,送江苏省教育厅复核后统一报送。
6.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转发区域内中职学校(含省属)、教科研机构等单位,并做好动员。
三、申报限额
1. 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申报限额:每个申报单位不超过5项。
2. 高等职业教育教材申报限额:每个申报单位不超过10项。
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首届国家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按相关程序进行复核,不参加此次申报,不占用各单位申报限额。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2);
2. “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3);
3. 申报的教材(2本或2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1份)。
以上材料均须于12月22日前将纸质版送(寄)达省教育厅,电子版(含Word或Excel文件、盖章扫描的PDF文件)发送至jsjiaocai@163.com邮箱。
五、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要认真传达、充分动员,科学部署、精心组织,并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相关教材出版单位,合力做好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将在做好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同时,启动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遴选工作。
2. 各申报单位要准确把握评选条件,严格遴选标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一律不得申报。对政治上存在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其他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单位联系表》(附件4),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含Word文件、盖章扫描的PDF文件)发送至jsjiaocai@163.com邮箱,并指定1名具体工作负责人加入QQ工作群(群号:557371240)。
联系人:钱少伟、万炜,电话:025-83335667、83335623。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2.“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单位联系表.docx
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