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广旅游局、人社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职称办,市直各文化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及市职称办相关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初级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4〕17号)有关要求执行。
(一)凡符合国家或者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申报评审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需提供反映其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以及各类资格证明等有效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纸质打印3份,A3复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附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打印件15份和电子文档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馆员李××)。
3.《承诺书》。由本人书写并签名。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取得现资格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单位专业岗位聘用(聘岗)合同或其他聘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1.现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12.获奖奖状及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3.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以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4.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以来理论成果,论文,专著(译著)(原件及复印件),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15.《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
16.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
17.破格晋升依据及相关材料。
18.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上报时,均须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暂留存于评委会保管,待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退还。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关于学历、转评等问题,参照省人社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2、申报人员报送《一览表》纸质件和电子档各一份,打印纸张标准为A3纸。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根据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请交纳评审费。
5、2021 年8月17日至2021年9月18日为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从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j.huaian.gov.cn/)“公示公告”栏目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相关申报资格条件可从通知附件中查阅。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市文广旅游局职称办(人事处501室)。联系人:沈雪,联系电话:0517-83665515。
2021年7月26日